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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最新发布的招聘信息,一大波好工作等你来!


天津日报  2017/09/26


  2017年天津市和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我区将组织实施2017年和平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院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护理(助产)专业可为全日制脱产专科以上学历;

  4、具有本科学历、护理(助产)专科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6年9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报考需具备中级职称特殊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1976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专科学历应聘人员需具有天津户口,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允许报考

  二、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7年9月25日9:00开始,通过天津市和平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hp.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看招聘岗位。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4日18:00

  笔试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低于3:1的不能开考。特别紧缺的专业与岗位,经报区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审核通过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00-16:00。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8:00。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8日9:00-11:00 14:00-16: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7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在笔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席任一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7年11月8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7年11月10日9:00-11:30 15:00-17:00在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礼堂(和平区烟台道80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5.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6.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药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7.教育部或天津市教委人才提供的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报区人社局批准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23195313 监督电话:27267680

  武清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武清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展武清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为武清区新闻中心、崔黄口镇农业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5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5日至1999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武清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人员从2017年9月25日8:00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武清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查询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10月10日8:00至10月14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10月10日8:00至10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10月16日9:00至16:00。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有关要求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18日8:00至10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0月27日,报考人员可到武清区人才中心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空缺的面试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到武清区人才中心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武清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82122053、82129992

  武清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按照2017年度武清区教师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现开展补充招聘教师工作。本次招聘岗位共计14个,其中:高中、职校岗位4个,初中、体校岗位4个,小学岗位6个。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25日至1999年9月25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教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2017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高中校、职校、初中校职位招聘范围。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17年9月25日8:00开始,通过北方人才网、武清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武清教育局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10月10日8:00至10月14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10月10日8:00至10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10月16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全部岗位笔试内容相同,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10月21日

  上午0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

  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18日9:00至10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0月27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武清区教育中心(武清区泉旺路与富民道交口东200米)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综合性大学的师范生,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岗位要求一本以上的,提供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

  各岗位说课题目于面试前一天9:00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签约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签约人员。人员确定后,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有关要求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相关学校,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咨询电话:022-60911891 监督电话:022-82122053 82129992

  附: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补充招聘教师计划

  武清区教育局2017年9月25日

  2017年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招聘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区食安办及各街道食安办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天津市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治安管理处罚记录,无严重的个人信用卡不良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记录;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五官端正、语音清晰无口吃;

  6.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者优先;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至10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公示通告栏目下载报名表,网址为http://www.tjmqa.gov.cn/hongqiao,填写完整后发送到bfzpks@126.com邮箱,同时关注“北方招聘微服务”微信公众号。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招考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并通过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北方招聘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查结果。2017年10月17日可以查询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按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笔试考务费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笔试准考证领取及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楼D区天津才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知识》,试卷满分各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1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017年10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7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电子认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公安局人口服务中心或派出所咨询办理),退伍军人需额外持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才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楼D区)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以笔试成绩的1/2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由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红桥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jmqa.gov.cn/hongqiao/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5天。

  六、备案、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与区编办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单位指派到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试用期2个月(以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准),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红桥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七、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咨询、考务电话:022-24236826

  监督电话:022-86513989

  电话受理时间:招考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天津市实验小学2017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0〕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小学是教委唯一一所直属小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和平区柳州路28号。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发展的需要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天津市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学校。

  实验小学是全国首批“现代化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天津市素质教育示范校”、“天津市3A学校”、“天津市落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我校2017年拟招聘体育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 附表:2017年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见《2017年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7.须具有天津市户籍,集体户口除外;

  8.英语达到与学历相当的水平,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届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表《2017年天津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jmec.gov.cn)

  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5日9:00。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14日9:00-16:00

  ②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其中教育经历由中学开始填写。

  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9:00-16: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四)考试

  1.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天津市实验小学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9:00-16:00

  笔试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2日上午09:00—11:00

  考试科目:教育综合

  报考人员于10月31日后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应聘。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①身份证(原件);

  ②个人简历;

  ③个人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安排:

  第一阶段面试(包括自我介绍、模拟授课、专业能力测试及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一是进行自我介绍,由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

  二是模拟授课,考生现场抽取上课内容,30分钟准备后进行现场模拟讲授,并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考生模拟讲授及答辩情况给出分数。

  三是专业能力测试及心理测试.。

  面试第一阶段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授课阶段。

  第二阶段面试(正式授课):

  考生按学校提前通知的时间到校,现场抽取上课内容,30分钟准备后进入教学班进行现场讲授,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面试第二阶段总分为100分。

  面试两个阶段成绩按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第二阶段授课成绩高者排前。

  4.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我校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2017年11月中旬)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2017年11月中旬)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2017年12月)

  我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2017年12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2017年12月底)

  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我校2017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122904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397875

  天津市实验小学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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