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
最适合自己病情的药品,就医医院却“缺货”
现在
有办法了!
干货措施
一起来看▼
1 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2018年新增按病种付费病种数将超过50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病种总数超过150种,并实现对全市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全覆盖。
将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制度扩大至全市260余家签约服务机构,糖尿病参保人员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同时,可签约入组糖尿病按人头付费。
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开展肾透析(腹膜透析)按人头付费试点;
在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丙型肝炎按人头付费试点。
加快推进其他门特病或慢性病按人头付费试点工作。
参保人员可凭加盖定点医疗机构专用章的纸质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核对纸质处方和电子处方后,可提供配药服务,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按规定报销。
参保人员在签约服务机构门诊就医,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0元,并给予40元签约服务费保障,鼓励签约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主动签约,并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同时,扩大基层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扩大到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中所有品规,保证参保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与二、三级医院一致。
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报销政策,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病情需要为签约居民开具长期处方,医保按规定报销,保障参保人员长期用药需求。
将“金医宝”手机APP,向全市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推广,实现在线预约挂号、诊间结算、报告查询等功能,减少参保人员排队等候时间,便捷就医诊疗。
在部分三级医院,试点开展糖尿病等重点门诊特殊病种药品拆零销售工作,先期以医院销量排名靠前的口服药品作为首批启动药品。运行平稳后,逐步扩大拆零医院和药品种类。
加快推进“互联网+视频监控”在医保执法监督中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摄像头,实现诊疗数据和服务影像同步监管。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利用大数据对医保药品销售实行全程监管。
重点查处虚假就医、虚假申报费用、以物串药、敛存社保卡空刷套现、重复开药等现象,查实查处一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快完善参保人员历史处方信息提示功能,并逐步嵌入提前开药提醒、特殊情况用药申请、重复开药警示等功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止参保人员重复开药、恶意取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