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母亲节,很多人感恩母爱伟大。但在当下,有的母亲在职场和生活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海燕提示,孕产妇在职场中享受多种合法权益。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黄春华介绍,本市针对单亲困难母亲和困难家庭母亲推出多项救助帮扶措施,帮助她们解决实际生活难题。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刘海燕介绍,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女职工在结婚、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的权益,除法定事由外,不得直接或者变相对女职工实施下列行为:取消、降低、扣发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剥夺正常的晋级、晋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在职学习等方面的权益;休假期满后不安排回原岗位工作,但女职工同意调换的除外;转为待聘、待岗人员,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的除外。女职工生育假(产假)期满后,因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休不超过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计发;无约定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女职工休哺乳假,不影响本人的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连续计算。
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黄春华介绍,基金会为本市的单亲困难母亲建立了“信息库”,50岁以下,有本市户籍,有子女共同生活且在学,无稳定经济收入,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女性。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两倍低保的单亲困难母亲可以申请入库,享受多项救助帮扶措施。
本市对单亲困难母亲和困难家庭母亲推出了多项救助帮扶措施。在生活方面,有单亲困难母亲春节慰问和困难家庭母亲应急救助措施。在医疗方面,有困难妇女重大疾病救助、单亲困难母亲妇科疾病手术援助、农村困难母亲“两癌”救助、肝肾器官移植手术救助等措施。在创业方面,基金会为单亲困难母亲创业提供无息贷款支持。在心理方面,基金会为有需求的单亲困难母亲及其子女,免费提供团体辅导和个体咨询服务。在健康保障方面,基金会为全市单亲困难母亲每人购买一份“女性特定疾病保险”。有实际需求的单亲困难母亲和困难家庭母亲,可通过各级妇联组织逐级申报求助。(记者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