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6667件次(检举控告类),处置问题线索9568件,同比分别增长169.47%、70.55%;立案2392件,结案1901件,处分1896人,同比分别增长43.58%、38.66%、36.21%。其中,立案厅局级干部57件、县处级干部596件;处分厅局级干部26人,县处级干部503人,乡科级干部375人,一般干部181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811人。
图1: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
审查调查有关情况同比图
图2: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以疾风厉势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上半年,全市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1017起,问责140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17人、政务处分133人、组织处理62人,诫勉223人。
坚决查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上半年,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403起、处理497人、处分335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聚焦民心工程中兜底济困项目、结对帮扶困难村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半年查处问题139起、处理157人、处分68人、组织处理91人。
上半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08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142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6%;第二种形态1433人次,占17.7%;第三种形态351人次,占4.3%;第四种形态158人,占2%。
图3: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