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交管部门已提示1.3万余名逾期未审验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尽快参加审验以免被处罚甚至降级。日前,交管部门再次对4.5万余名“临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出提示,上述驾驶人自10月起将陆续进入审验期,应按期办理审验手续。
按照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结束后三十日内到交管部门审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上述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也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统计数据显示,根据驾驶人不同的记分周期、记分情况看,10月,本市有20225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该参加审验;11月,有25436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该参加审验。
以驾驶证初领证日期为2012年10月25日为例,至2013年10月25日为一个记分周期,以此类推,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5日的为一个记分周期。
也就是说,10月26日起,该驾驶人如果存在交通违法记分,就应当办理审验手续,最晚在11月24日之前办理完毕,否则就属于逾期未审验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提示,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将处500元罚款。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还将被依法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这意味着原来持“A1”驾驶证的驾驶人不能再开大型客车,“B2”则不能再开大型货车,很多驾驶人或将面临失业。此外,还需注意的是,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后,驾驶人若仍驾驶原车型行驶,还将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被交管部门依法罚款,并一次记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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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验手续办理流程为: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交通违法记分未达9分,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自行登录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在线交通安全教育栏目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学习后,就近选择各交警支队办理审验手续。
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上述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办理审验手续。审验时进行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进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审验所须手续为:大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交警各支队安监车务大厅现场如实填写驾驶人身体情况申报表。需注意,存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记分达到12分,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