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宝坻区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坻微发布”发布了天津第34、36、37例感染者的行动轨迹。
1月31日晚,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张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宝坻区百货大楼销售人员。1月22日8点,出现乏力、肌肉酸痛,无胸闷、咳嗽等症状,未测体温,正常上班;1月23日正常上班;1月24日10点至13点,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回到宝鑫景苑小区后未曾外出;1月25日正常上班;1月26日因身体不适,家中休息;1月27日14点左右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后返家;1月28日—29日连续在海滨医院进行注射治疗;1月30日14点左右,再次出现发热,到海滨医院就诊,随即到区人民医院就诊;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天津第34例确诊病例。
2月1日中午,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宝坻区第2、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患者赵某某,海滨街道宝鑫景苑小区居住,为第1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丈夫。1月24日,回老家周良街道田家桥村与家人聚会,期间去朋友家串门;1月25日,在家未出门;1月26日,前往海滨社区门诊为张某某拿药;1月27日—29日,带张某某到海滨医院就诊,期间曾前往劝宝购物广场、宝鑫景苑劝宝店、宝鑫景苑小区南门西侧菜店、海滨菜市场购物,1月28日曾出现发热症状,服药后好转;1月30日,陪张某某在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再次发热;1月31日,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天津第36例确诊病例。
患者汪某某,朝霞街道开元新居小区居住,为第一例确诊病例患者张某某同事,区百货大楼宝鑫珠宝销售经理。1月16日—17日,到北京采购,期间与一高热客户接触;1月18日,先后到和平区取证件、西青区采购,并在区百货大楼门店会见外地来访客商。1月19日—24日,正常上班;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服用退烧药后症状缓解;1月26日,在家服药休息;1月27日,到海滨医院就诊;1月28日—29日,按医嘱在家服药,症状缓解;1月30日,停药并到福心家园劝宝超市购物;1月31日,再次发热,随即到区中医院就诊,当晚转至区人民医院。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37例确诊病例。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