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网购“狂欢节”在即,不少津城市民已经摩拳擦掌盯上“双11预售”。作为热点商品,化妆品自然少不了对消费者的吸引力。“食品级护肤无添加”“黑科技食品级可食用”……日前,一些市民发现,部分化妆品赫然打出了“食品级”招牌,有的甚至宣称自己的化妆品面霜“可食用”,无论是成人化妆品还是儿童化妆品,大有以此作为“卖点”的趋势。难道“食品级”化妆品真的能“吃”?
“商家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实际上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如果误食存在安全风险。”从事化妆品监管多年的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所以,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从事化妆品生产多年的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而个别商家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以表示其销售的化妆品更安全,特别是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儿童即使吃了都没风险。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并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据专业人士介绍,评价化妆品是否安全,需要评估它的原料安全性,同时还需要评估它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没关系。一些商家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是安全的。对于未收录在《化妆品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食品”原料,若想作为原料添加至化妆品里,还需对其皮肤刺激性、皮肤致敏性、光毒性、光敏性等进行毒理学评估,经全面评估认为安全的,并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备案后,方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此外,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广泛存在的物质被收录为化妆品禁用原料,禁止添加在化妆品中。
消协人士表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化妆品不是为食用而设计的产品。在化妆品的日常使用中,如偶尔少量从口唇部摄入化妆品,例如口红、唇膏被舔食入口,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这种摄入量较小,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但如果儿童把化妆品误当作食品,主动大量摄入,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如果出现不适症状,还应及时就医。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的标签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应予禁止。(今晚报记者 王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