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消息要告诉大家
尤其是各位司机朋友
千万要注意
天津将在
市内100条路段+10个区域
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严查违章停车!
交管部门即日起还将在外环线以内主要迎宾道路、主干道路,以及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停车影响道路通行较为突出的路段、区域为治理重点,开展道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
行动中,交管部门将以整合交警巡控、加快推进固定式违停电子警察建设、视频巡查平台巡逻派警等方式相结合的方式,扩大违法停车管控范围。
具体措施包括:
1.增加“违停摄录巡逻车”数量,在施划黄色禁停线路段增加巡控勤务。
2.设置清障车随警勤务,重点路段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违停车辆将被及时清拖。
3.“天津交警”微博、微信平台将开设群众举报违法停车专栏,鼓励群众踊跃举报违法停车信息。
作为治理重点,交管部门将在100条停车秩序示范路段、10个停车秩序示范区域,按照《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标准,规范、优化道路停车泊位,依法取缔在人行道私自圈占公共区域设置的停车泊位;定期维护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保持泊位标线清晰有效;施划黄色禁停线,增设禁止停车标志,实现示范路段、区域内禁停黄线全覆盖。同时,交管部门还将加快推进违停摄录电子警察建设,扩大科技设施覆盖面。
常在下面这些地方的司机朋友们
要尤其注意了!
100条停车秩序示范路段
10个停车秩序示范区域
此外,对于个别停车公司经营的占路停车场长期存在超范围经营、不按规定停放等问题的,交管部门将及时约谈公司负责人,责令整改,并加强停车管理人员内部管理。
提示
有两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
1.施划有黄色“禁止停车线”的道路,禁止临时或长时停放车辆,无论驾驶人在不在车内,如果在禁止停车线范围内停车,都将被认定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交通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的处罚。
2.一些车主认为,把车停在人行道上就不会被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发现此类违法,将被罚款200元、不记分。
除机动车停车秩序外
天津还启动了
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此次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依法严格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和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方式包括处罚违法当事人、滞留违法车辆和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教育等。
早晚高峰、集中用餐时间等重点时段,交管部门将在餐饮网点、商务楼宇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增加警力投入,严格查处外卖、快递等行业从业人员和共享单车骑行人等的违法行为。
同时,使用人脸自动识别技术,自动抓拍、曝光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