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天津  政情  法治  微视  点播  财经  炫闻  民声  津云号  体育  娱乐  文汇  乐活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 津云APP >> 津云号

招聘!一大波好单位好岗位在等你!还不赶紧报名!


天津广播  2018/03/22


  随着气温的回升

  大家找工作的热情也逐渐高涨

  是的!

  又一波好单位好岗位在等你!

  快看看有适合你的吗?

  滨海新区教委所属学校招聘273名教师

(点击查看大图)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⒈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⑶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应户籍条件;

  ⑷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⑸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⑹博士、留学生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也可报考;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⑻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⑼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⑸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⑹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⑺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区教育委员会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一)发布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www.bh.gov.cn/rsj)、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网(www.tjbhxqjtw.gov.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8:00至4月2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9日8:00至4月3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3月29日8:00至4月4日18:00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8年4月5日8:00至16:00

  资格审查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注明缺失的内容,并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和综合知识(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4月11日8:00开始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18年4月20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其中天津市或滨海新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28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须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非滨海新区户籍的在编教师须提供所在学校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如瞒报,一经查实不予录用,并按违约处理);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1名为主考官。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就是应聘人员的面试得分。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参加体检人员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人员,须报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八)公示

  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委员会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及待遇

  区教育委员会组织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其拟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拟聘学校岗位表将于选岗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018届毕业生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区教育委员会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前,区教委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拟聘人员参加省级教师资格认定的,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参加国家级教师资格认定的,凡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先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后,受聘人员于2018年9月1日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区教委022-66896327/022-652631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人力社保局022-65306732

  区教委监察处022-66897226

  天津师范大学招聘137名教师

(点击查看大图)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2018年3月28日起接收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应聘者需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并尽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信息:

  1. 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

  2.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信息。

  (1)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2)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SSC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3)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主持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5)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3. 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各用人部门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人事处对各单位资格审查和初选结果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三)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形式包括面试、试讲、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成绩)等,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考核由各用人部门专业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http://rsc.tjn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提交由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费用自理)。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于体检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各招聘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实践考察结束后由学院(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报告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一年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3766266,联系人: 刘老师 郭老师

  监督电话(校纪委、监察室):022-23766343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80人

(点击查看大图)

  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3、具有本市户口,年满十八周岁,符合附件1中报考岗位相应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指2000年3月26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计算机常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等办公设备,熟悉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神经性、精神性等疾病病史;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8、须于2018年3月26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

  9、满足附件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设置的报名资格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其他不符合报考警务辅助人员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9)现在职天津市公安局公安文职。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至4月1日17: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如某岗位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总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招考单位可酌情将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但应保证调整后的岗位满足开考比例要求。核减及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将在报名缴费结束后进行公示。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若报名缴费考生所报考岗位未开考,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报名费退回。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1号楼3层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办理考务费用减免手续。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交通管理知识》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职业能力测试》涉及常识判断、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

  《交通管理知识》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部门规章及其相应的工作规范,以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相关政策和常识。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4月11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8年4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有男女比例要求的岗位,按性别分别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排名并列。

  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4月23日

  具体岗位复审安排及复审地点将另行以公告形式在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及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微信号:bfrlzp)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资格复审相关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6、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1)要求具有相应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明细的原件、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原工作是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工作证明须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同时盖章。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18年3月26日)。

  (2)要求具有驾驶证的需提供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资格复审通知要求缴纳面试报名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面试时间:2018年5月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综合总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1位。

  2018年5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四)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

  报考岗位7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的人员,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人员。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在道路驾驶技能考场上的实际驾驶机动车的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合格。

  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相关准入人员应按照要求携本人身份证及驾驶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缺考考生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

  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具备录取资格。

  四、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有男女比例要求的岗位,按性别分别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其中报考岗位7的人员在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中应取得合格的成绩)。当综合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审

  政审环节由天津市公安局统一进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递补规则

  招聘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六、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总成绩、机动车驾驶技能考试成绩(若有)、体检政审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调剂

  如某岗位最终实际招录人数未能满足男女录用比例要求的,招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录计划人数或调整男女录用比例。

  八、薪酬标准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每月实发工资为3000元左右。

  九、招聘监督

  本次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23140071转8501

  监督举报电话:022-23140071转8057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天津市宁河区机关单位招聘编外人员

(点击查看大图)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保密意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薪酬待遇

  确定聘用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工资待遇:应发工资3640元,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5日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缴费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至2018年3月30日17:00,笔试服务费每人45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笔试

  笔试按职位需求人数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开考。

  笔试考试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实施,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资料】2018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2018年4月13日24:00。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4月18日9:00开始

  (四)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18年应届生已经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携带学校开具的三方协议或推荐信)、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网上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page]

  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因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可从本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4月24日 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5月3日9:00至2018年5月4日24:00。

  面试时间:2018年5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总成绩按照各岗位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聘用

  宁河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制)。

  四、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告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监督电话:69591760

天津:上半年立案2392件 处分1896人
黑龙江13名处级干部酒驾醉驾被通报
聊天记录可作证据司法实践与时俱进
【津云帮问】云南白药小儿解表颗粒 每袋到底是4克还是8克?
沈阳最美女孩车站救人 病人家属:质疑的人太可恨
女孩深夜生病点外卖托买药 外卖小哥寻药房还送医
权健终于迎来好消息!莫德斯特满血回归 张鹭称不担心多线作战
 
仰望天空 云卷云舒
多种野生动物“入镜”昂赛国际自然观察节
南开消夏晚会 民俗非遗云集
重庆上万只萤火虫共舞 宛如梦幻场景
 
你那里天晴了吗?天津最新天气信息来啦!
防汛进行时:吃上一口继续干 排水工作不能停
有眼福了!“大龙邮票”在津展出
记者遇强劲雨情 手机险些被风吹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ICP备案/许可证编号:津ICP备1500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