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天津的气温又高了起来
明天天津最高温将达30℃!
简直恍如盛夏
伴随温暖天气而来的
还有一个与天津人切身利益相关的温暖消息
再坚持一个多月
你将有一笔钱到账
这就是
防!暑!降!温!费!
6-9月,连发4个月
而且
这笔钱今年
还涨啦!
每年天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会发放防暑降温费,每年6月至9月发放,用人单位应按月或一次性向在岗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要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凡暑期在岗职工人人享有。试用期内的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也应享受防暑降温费。
2018年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
168元/月*4个月=672元
而2017年,防暑降温费的标准为
158元/月*4个月= 632元
也就是说今年这笔钱多了40元
除了防暑降温费
在夏季,还有一份津贴福利
这就是
高!温!津!贴!
不过,与防暑降温费不同
高温津贴并不是人人都享有的
天津从2013年起建立高温津贴制度,规定从6月1日起,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额外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按日计算,按月发放,且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绿豆、清凉饮料等实物形式代替。
高温津贴标准也涨了!
对于高温津贴标准
天津同样实行动态调整
今年这项津贴的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2018年高温津贴的标准为
31元/天
而2017年该项津贴标准为
29元/天
此外,根据日前天津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的2018年度工资福利标准,中班津贴、夜班津贴、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今年也都有所提高。
中班津贴
2018年标准:12.9元/天
2017年标准:12.1元/天
夜班津贴
2018年标准:25.8元/天
2017年标准:24.2元/天
温馨提示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实行早、中、夜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中、夜班劳动者支付中、夜班津贴。
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一般情况下,早班工作时间为早6点至下午2点,中班工作时间为下午2点至晚上10点,夜班工作时间10点至早上6点。
根据最低工资制度规定,需要明确的是中夜班津贴是职工拉晚、熬夜而比平常额外付出体力精力所得,所以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计发最低工资时不能把中夜班津贴计算在内。
对于用人单位不支付或低于标准支付中夜班津贴的行为,工会组织可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代表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改正,大家也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电话,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还应按照应支付金额50%以上至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丧葬补助金
2018年标准
2017年标准
救济费
2018年标准
2017年标准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2018年标准
2017年标准